企业家简介: 黄保欣,1923年出生于福建省惠安县下浦村,毕业于国立厦门大学,现任联侨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兼任香港理工学院化学工艺咨询委员会主席、大亚湾核电站安全咨询委员会主席等社会公职,曾荣获香港特区政府授予大紫荆勋章。 |
履历概述:
1923年,黄保欣出生。毕业于国立厦门大学化学系,获理学士学位。
1946年,和同是厦门大学毕业的校友吴丽英结婚。
1948年,黄保欣赴香港,从此在香港定居至今,并发展事业。
1958年,创办联侨企业有限公司。
1962年,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改选,他被选为会董。
1972年,他以厂商会代表身份被委任为香港贸易发展局委员及工商业咨询委员会委员。
1974年,黄保欣率领贸易发展局出访东欧,成为香港贸易团访问东欧的先驱,随后,他又多次率团访东欧、西欧、美洲、澳洲以及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等国家,进一步拓展香港的海外市场。
1976年,黄保欣任厂商会美国建国200周年庆贺团团长,率团访问旧金山、芝加哥、纽约、华盛顿、达拉斯及洛杉矶等各大城市,代表厂商会在这些城市的议会发表演讲,介绍香港情况,并获得美国达拉斯颁予的荣誉市民称号;
1977年,获得英国女王颁授OBE勋章,表彰他对香港工商业发展及促进香港对外贸易的贡献。
1985年,香港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黄保欣任委员,参加政治和经济两个小组的工作,并担任了经济专题小组的港方召集人。
1991年,中英就机场建设达成协议后,联合成立了新机场及有关工程咨询委员会,黄保欣获任为委员会主席,负责监督工程计划实施。
1995年,黄保欣又被委任为机场管理局首任主席。
1998年,行政长官董建华颁授大紫荆勋章予黄保欣。这是对黄保欣半个世纪来对香港贡献的最大褒奖。
1999年,黄保欣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接受了香港新机场被选为20世纪世界十大工程之一的荣誉。
2002年,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5年任期满后,他又再次获得委任,并担任这一职务到2006年。
黄保欣主要社会公职:
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董(1962)
香港中华厂商会副会长(1970)
香港贸易发展局委员及工商业咨询委员会委员(1972)
香港塑料原料商会主席(1974-1989)
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委员(1977)
香港业主及住客租务条例检讨委员会委员(1979)
香港立法局非官方议员(1979-1988)
香港贸易发展局委员(1980)
香港特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85)
香港基本法咨委会执行委员
香港工商业咨询委员会委员
职业训练局副主席
香港理工学院化学工艺咨询委员会主席
浸会学院校董
新机场及有关工程咨询委员会主席(1991)
港事顾问(1992)
香港机场管理局主席(1995)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工作委员会委员
亚洲电视主席(1998)
大亚湾核电站安全咨询委员会主席
黄保欣主要社会荣誉:
1976年,获得美国达拉斯颁予的荣誉市民称号;
1977年,获得英国女王颁授OBE勋章;
1980年,荣获太平绅士称号;
1993年,被香港城市大学理工学院授予名誉工商管理学博士;
1994年,荣获香港浸会大学授予荣誉社会科学博士,以及深圳市首批荣誉市民、南京市荣誉市民称号;
1998年,获香港特区政府授予大紫荆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