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对船舶回旋水域尺度作出规定:
•有掩护的水域,港口港作拖船条件较好,可借岸标定位,同旋直径为2倍船长
•无掩护的开敝水域或缺乏港作拖船的港口,回旋直径为2.5倍船长
•允许借码头或转头墩协助转头的水域,回旋直径为1.5倍船长
•受水流影响比较大的港口,垂直水流方向的同旋水域宽度为(1.5~2.0)L,沿水流方向的长度为(2.5~3.2)L(船长)
(2)由于设计单位对船舶操纵的片面理解,有的泊位已经将旋回直径减少到只有1.5倍船长,这对船舶在泊位附近的操作产生较大的难度。
(3)业主想减少开挖的土方数,减少投入资金,使得回旋区没有达到预定要求。
回旋水域的大小,影响大船与拖船的作业,业主在立项时应倾听专业人士的意见或建议(如引航站、具有一定规模的船公司或船舶管理公司),结合泊位以后的发展趋势,确立足够的回旋水域,避免在开始时定的太小,但是随着形势发展,才发现不够用,再想扩大已经没有余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