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盛特卖
生意经 > 智库 > 采购与贸易百科 > > 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管理

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管理

相关词条

  (一)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 

  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将采购资金通过代理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直接拨付给中标供应商的拨款方式。选定的代理银行必须事先由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其采购资金划拨业务的资格进行认证。然后,由财政部门对有资格的银行通过招标形式确定代理银行。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应在代理银行按规定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相应的部门和单位原有专用于采购的资金账户要撤销。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分为三种具体方式:全额直接拨付方式、差额拨付方式、采购卡支付方式。项目的具体拨款方式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全额直接拨付方式 

  全额直接拨付方式是指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采购机关必须先将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汇集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根据需要支付款项时,财政部门将预算资金、已汇集的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一起拨付给供应商。 

  2.差额拨付方式 

  差额拨付方式是指财政部门和采购机关按照政府采购项目中约定的各方负担金额比例,分别将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单位自筹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当然,采购资金全部为预算资金的采购项目也实行这种支付方式。 

  3.采购卡支付方式 

  采购卡支付方式是指采购机关使用选定的某家商业银行发行的单位借记卡,支付采购资金。该方式适用于采购机关经常性的零星采购项目。 

  (二)财政直接拨付方式的具体管理程序 

  财政直接拨付方式的具体管理程序包括资金汇集、支付申请和支付三个阶段。 

  1.资金汇集 

  实行全额支付方式的采购项目,采购机关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将应分担的款项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差额支付方式的采购项目,采购机关应当在确保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开展采购活动。 

  2.支付申请 

  采购机关根据合同约定需要付款时,应当向财政部门的采购主管机构提交拨款申请和有关采购文件。其中,实行差额支付方式的,必须经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主管机构确认已先支付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后,方可提出支付预算资金申请。 

  3.支付 

  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对采购机关填报的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申请书或预算拨款申请书审核无误后,按实际发生数并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支付给供应商。实行差额支付方式的,应当按先支付预算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后支付预算资金的顺序执行。人民银行国库应当根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指令拨付预算资金。 

  此外,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属于预算资金的,原则上应留在人民银行国库,用于平衡预算;预算外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按各自负担比例和原资金渠道划还采购机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原则上应缴入同级国库。 

关键词

优质好货 限量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