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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食品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全损险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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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信用证未明确可否转船者,被视为允许转船。如货物需中途转船,不必要求开证人修改信用证。 2.来证规定“Via××port”系指经过某港的航行路线或转口路线,如来证同时规定允许转船,则可在此港转船。例如来证规定“Via Dalian”,则提单可注“with transshipping at Dalian”。但如来证规定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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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户行缴纳关税完毕后,把关税缴款书一联交给海关,海关通过完税的缴款书在提单上加盖放行章,同时根据用户发货的流向计划,将内河船运、铁路、公路计划做好,以及放行提单一同交给港口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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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主要以CIF价格条款完税,CNF和FOB价格条款在计算关税时都必须换算成CIF价格完税。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率 出口关税是根据海关商品税则所提示的产品方交出口关税。 法定缴纳的费用有: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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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运费的支付与合同的条款不一定同步,要根据与船东鉴定的租船合同所定。 1.CIF和CNF条款:开船日付运费赎提单 2.FOB条款:开船后10内付运费,或船到目的港后支付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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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吨位小、机动灵活 一般来说,远洋的杂货船总载重量为10000-14000吨左右,有的杂货船可达20000吨以上;近洋的杂货船总载重量为5000吨左右;沿海的杂货船总载重量为3000吨以下。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过去的20年间大于10000吨的杂货船数量无论在班轮还是租船市场上都发生了大幅度的下降,而小于10000吨的杂货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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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期间是承租人能够使用船舶并应支付租金的期间。租船合同的期间一般是以月为基础规定的。 租船期间的起止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关心的一个焦点。作为出租人总是希望知道一个租船期间起止的准确日期,以便安排租船期间前后的其他航次。而对承租人来说,虽然他对何时需要使用船舶心中大致有数,但确切的时间却不一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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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合同中关于租船期间,一般是以“月”为基础规定的,但也有以“年”为基础的。所谓月,一般理解为日历月,即按日历的实有天数作为一个月。租船期间的规定方式常见的有: (1)具体订明租期。如“六个月”或“两年”; (2)幅度期。如“最短三个月,最长六个月”; (3)订明租期,加补宽容期。如“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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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期间是指船舶出租人提供租船供承租人使用的期限。这期限的长短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向和市场的行情,长的可能达几年,甚至几十年;短的可能为几个月,甚至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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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水域受限时,协助大船转向; (2)大船或恶劣天气情况下,协助大船系、离泊; (3)航道中航行时,协助大船控制航向